一、项目编号:LSZB2012018
二、项目名称: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四号学生公寓宿舍家具配备
三、项目内容:详见招标书。
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必须持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金不少于50万元。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为一个标段,所有招标设备不得拆分报价。
2、合格的竞标人应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货物的专业技术制造或供货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竞标人必需具备的其他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合法经营家具的经营实体;投标时要出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本人的居民身份证、相应的资格证明材料。
(2)具有ISO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认证证书副本原件备查,复印件加盖竞标人鲜章备案);
(3)具有市级以上技术监督部门出具的产品质量检测合格报告(检测报告原件备查,复印件加盖竞标人鲜章备案);
(4)具有税务部门出具的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和纳税凭据(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和纳税凭据原件备查,复印件加盖竞标人鲜章备案);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专业技术、家具生产线及配套设备、管理组织架构、相对应的生产场地(具有相关证明材料);
五、投标注意事项
1、投标人应于2012年10月27日-2012年11月4日到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行政楼3-20)购买标书,标书工本费:300元/份,逾期不再受理。联系人:叶老师、杨老师(联系电话:0888-3196031,13688769031)。
2、投标截止时间:2012年11月5日11:00时前。投标人应将投标书的正本及副本等投标文件密封盖章后在规定时间内交到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监察审计处(行政楼3-15)。联系人:苏老师(电话:0888-3196045)。
3、开标时间及地点:定于2012年11月6日上午9:00,地点: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第三会议室。时间、地点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六、其他相关招标事宜,按标书内容办理。如有变动,以学校通知为准。
特此公告
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处
2012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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